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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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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

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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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

为加强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管理,推动课题主持人及其所在单位加大后续研究工作力度,促进课题研究工作取得预期成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按照立项课题管理有关要求,决定在年内对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开展一次中期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评估内容

中期评估内容和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课题研究进展。主要评估课题开题以来已进行的研究工作,包括采取的研究措施、开展的主要研究活动、研究进度及相关经验等。

2.课题研究成效。主要评估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包括研究初步形成的主要观点、相关论著及其他形式成果(教材、课件、软件)及其影响等。

3.课题后续研究设想。主要评估课题研究的前景,包括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进行下一步研究工作的打算等。

4.课题研究经费。主要评估课题研究经费的使用效益,包括研究经费的来源、用途和使用情况等。

二、中期评估方式

中期评估主要分以下两步进行:

1.自我评估。课题主持人组织本课题研究人员对照中期评估内容,逐项认真回顾反思、思考分析,进行自检自评,填写《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见附件,可在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下载)。

2.专家评估。中心发展研究科组织有关专家,审阅所有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对课题研究及自评情况进行评估;抽查部分研究课题,实地考察评估课题研究情况。

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是立项课题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内容,中期评估相关情况将作为课题结题和成果评奖的重要依据。课题主持人须按中期评估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评,于2014831日前将《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须加盖主持人所在单位公章)寄送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发展研究科,同时发送表格电子稿至电子信箱。中心在组织专家评估后,于2014年底前通过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通报中期评估结果,对认真开展中期评估且研究成效突出的课题给予表扬;对无故不按要求参加中期评估的课题给予撤项,涉及获资助的将停止研究经费资助。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同升湖路16号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504室,邮编:410116,办公电话:0731—88607823,电子信箱:zxxjsfz@163.com,联系人:周赞梅、吴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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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十二五”时期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研究课题中期评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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