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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助教育厅做好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基础性工作。
1.参与政策制定。
2.代拟相关文件、领导讲话稿等文稿。
(二)协助教育厅做好教育系统职称改革的相关基础性工作。
1.参与政策制定。
2.定期组织省级职称评审工作。
3.指导监督市州的职称评审工作。
(三)负责中心的科研工作。
1.做好教育科学规划教师发展研究专项课题的组织管理工作,包括编制课题指南,牵头组织课题立项评审、中期检查、课题结题鉴定及拟订经费安排计划等。
2.负责中心教职工科研成果收集、建档。
(四)其他工作
1.会同财务人员编制本部门组织的项目经费预算方案,并协助做好项目经费的支出与结算工作。
2.收集、整理与本部门工作有关的资料和档案,并及时送办公室保存。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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